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,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治理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家市場監督治理總局、國家消防救濟局三部門印發《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》和《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通知佈告治理辦法》,此中規范條件從企業布局、工藝裝備、產品質量與治理、智能制包養網比擬造和綠色包養制造、平安生產、勞動者權益保證、消費者權益保證等七方面提出請求。
規范條件提出,在產品質量與治理包養方面,包養鼓勵企業或所屬集團加年夜研發投進,針對消費者升級需求,發展輕量化、智能化、網聯化電動自行車產品,開展斗極高精度定位推廣應用等;在保證消費者權益方面,企業應建有完美的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體系,加強經銷商治理,供給規范應用和維護保養知識,提示消費者平安應用鋰離子蓄電池等蓄電池產品等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現,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、消費年夜國,今朝國內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3.5億輛,但也面臨產業集中度不高、企業創新研發才能較弱等問題,為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,提包養網高產品質量,周全晉陞電動自行車生產、銷售、應用、充換電、報廢收受接管等各環節平安程度,制訂規范條件及治理辦法。